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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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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近日,普某拿着一面写着“正义之光照心田 司法温情(wēnqíng)暖人心”的(de)锦旗(jǐnqí)走进成都大邑法院,向法官表示感激。原来,普某是该院近日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当事人,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用人单位要求普某返还“社保补贴”的诉讼请求,以公正司法(gōngzhèngsīfǎ)守护(shǒuhù)劳动者合法权益。 2022年,普某入职某公司(gōngsī)后,用人单位(yòngréndānwèi)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2024年,普某向社保经办(jīngbàn)机构投诉反映问题,经行政部门责令整改,该公司补缴了相关社保费用。但此后用人单位却以(yǐ)“已发放社保补贴”为由,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普某返还该款项。 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经深入调查发现,公司提交的(de)工资表显示加班费金额固定且长期趋同,有违常理;同时,公司关于(guānyú)“社保补贴”发放的陈述存在多处矛盾,证据链条(liàntiáo)亦(yì)不完整,无法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。大邑县法院最终依法驳回公司的诉求。 案件宣判后,普某感慨道:“收到法院传票时,我焦虑得夜不能寐。是法官的公正裁判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(lìliàng)!”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,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更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(yīfǎ)履行社保(shèbǎo)缴纳(jiǎonà)义务具有示范意义。 据办案法官介绍(jièshào),大邑法院还将持续高度关注劳动争议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,推动构建(gòujiàn)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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